下周起 成都八种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顶格处罚
“主干道上明明没有下客点,可有的出租车却随停随走,任意上下客人,使交通秩序大受影响。”针对近段时间以来,部分社会车辆,特别是出租车、公交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有所抬头的现象,成都市交管部门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启动专项行动,严管严查城区出租车、公交车等机动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。从下周起,8种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实,驾驶者将面临顶格处罚。 交管局各分局将针对出租车、公交车以及其他社会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和规律,采取白天与夜间、流动与固定相结合的方式,突出现场处罚力度,并充分发挥流动电子警察的作用,开展集中整治行动。同时,强化日常执法,建立长效管理机制,坚持交通违法“零容忍”和交通管理“我的责任”工作理念,强化日常管理,把依法严管出租车、公交车交通违法行为纳入日常管理工作重点,保持严管态势,建立长效管理机制。 8种交通违法行为: □出租车违法停车、停车不靠边上下乘客、违法掉头的; □公交车进站不靠边停车、并排停车,上下完乘客不立即驶离站点或慢行揽客的; □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;□机动车通过路口时,不按导向方向通行,随意变更车道,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; □其他社会车辆违反规定使用公交专用车道的; □路口停车压线或在禁停区内停车,影响车辆、行人通行的; □不遵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、冲信号、绕行信号行驶的; □违禁鸣嗽叭、不系安全带、打电话、向车外抛物的。